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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关于宣布一名巴基斯坦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编稿时间: 2019-04-02 10:07 来源: 市公安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的情形的,以及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现公告:

ALI KAMRAN,男,巴基斯坦国籍,1999年3月13日出生,湖南理工学院留学生,护照号码VX1811511,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3日;学习类居留许可号码09398806,有效期至2019年10月8日。ALI KAMRAN现已回国,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湖南理工学院继续学习,学校已将其做退学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宣布其09398806号居留许可作废。

上述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之日10日后起算。

特此公告。

岳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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