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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关于召开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编稿时间: 2019-08-23 11:09 来源: 市公安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广泛听取民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就《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拟定的部分条款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9:30始。

(二)地点:岳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六楼0602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一)拟规定《办法(草案)》第十 条,“每户限养一只”的合理性;第十二条 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合理性;第五条 【部门职责】公安机关捕杀狂犬的合理性(有建议“狂犬病犬只的处置单位应由公安部变更为农业农村部门”)。

(二)拟规定《办法(草案)》第二条 【适用范围】关于区分为“严管区”与“一般区”的可行性,是否一律按严管区管理;第二十条增加“携犬只外出时,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的可行性;关于是否增设“设立专门遛狗区域(遛狗公园)”条款的可行性。

(三)拟规定《条例(草案)》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关于罚款额度是否应当提高的可行性与合法性。

三、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陈述人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拟定听证陈述人10人至2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遴选。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陈述人。

四、报名办法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员需填写立法听证会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9月15日,现场登记地点为岳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六楼0611室。

五、其他事项

(一)《办法(草案)》《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登陆岳阳市公安局网查询下载。

(二)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本公告所列人数的,所有申请人为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人数超过本公告规定人数的,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陈述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对《条例(草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岳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五)未尽事宜,请与岳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联系。

联系人:段冰;

联系电话:0730-8619611 ;

邮箱:723430656@qq.com

立法听证会申请表.doc

岳阳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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