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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0-10-13 15:17 来源: 岳阳广电新闻频道 
 

何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溪区交通信号灯纳入市级层面统筹规划建设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湘公发[2016]25号)和市政府办印发的《岳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5]32号)明确规定:规划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的管理;住建部门负责除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闭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目前,云溪区交通信号灯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电子卡口系统的改造和维护已列入岳阳市智能交通改造和建设范围。但统筹规划和建设需要规划、住建和交通部门决定是否纳入市级层面。超出职能范围,我局无法从根源解决。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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