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048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1-09-22 10:10 来源: 市公安局 
 

葛霞代表:

您所提的《关于加大对摩托车、电瓶车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积极建言。您关于加大对摩托车、电瓶车执法力度的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于我局交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近年来在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方面,我局一直在积极努力。

一、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为规范市主城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工作,我局交警支队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并由市政府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专程赴常德市、益阳市考察学习。参照省内兄弟城市做法,由交警支队代拟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颁布实施(岳政告[2020]1号)。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超标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报废补贴办法》、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超标违规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同步发布,通过政府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加强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的源头管控,禁止非标车辆进入市场。去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组织完成了市中心城区共27.7万台(全市逾47万台)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工作。

二、常态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摩托车、电动车轻便灵活,且驾驶人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行驶,已成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乱源。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一直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酒后驾驶、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3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随着相关法律、政策的出台,交警支队下发了《常态化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整治的通知》,组织全市交警系统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治理。经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查获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41107起,其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21096起。

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2020年4月23日,岳阳市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新闻发布会在交警支队召开。就电动车的治理向社会公布管理措施,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宣传我市电动车的管理措施和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性,督促市民办理驾驶证,购买国家认证的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上道路行驶。今年来,支队通过“岳阳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FM98.1交通广播、交警执勤岗亭电子屏以及宣传展板等,广泛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曝光。今年来,市主城区各交警大队深入“美团”、“饿了吗”等外卖企业和“顺风”、“圆通”等快递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15场次,组织交通违法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参与路面文明劝导行动370余人次。支队利用“警营开放日”、“五进”宣传活动时机,组织收看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血泪的代价》,对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