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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2-09-01 16:52 来源: 市公安局 
 

李晓强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交警支队作为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职责不能作为公交设施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应由公交设施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或具有公交设施体系建设职能的单位牵头,以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写的《岳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为依据,推进我市公交设施体系建设。

二、交警支队根据职能职责一贯坚持推进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竭力维护公交正常运营秩序。2020年国资公司启动公交专用道项目建设以来,交警支队一直全力支持、配合推进项目建设,成立协调指挥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支队指挥调度大队、交管科、设施大队及直属大队经常性地与国资公司对接,完成了对项目建设方案的论证,对公交专用道项目设计的点、线布局进行了详细的实地勘查,并提出了合理化得建议。

三、我市公交专用道项目建设自启动以来,爱武市长、杨昆、作凤、文发副市长非常关注,多次做出了重要批示,市主城区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去年3月2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林彰良就停车难、交通拥堵等群众“急难愁盼事”开展调研督导,对公交专用道建设进行了问诊,明确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下段我支队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公交设施体系建设部门,推进公交事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岳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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