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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0-07-22 10:04 来源: 岳阳广电新闻频道 
 

尊敬的谢学文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收到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92号提案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现根据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现状

2010年以来,我市涉及拐卖案件211起,其中立案42起,不予立案61起,撤案90起,破案18起。42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经情报系统查询,38起案件受害人在被拐卖后还有轨迹。6起未破案件(其中被拐儿童2人,被拐妇女4人,被拐妇女均已成年,全部因感情纠纷,突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刑侦部门积极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所提建议已经采取的工作措施

1、建议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通过摸排线索,深挖贩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严厉打击,连根铲除。查处几起大案要案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措施:自2010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积极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成立了由主管刑侦副局长任专案组长,刑侦支队、警令部、督察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治安支队、巡特警支队、监管支队、禁毒支队、国保支队、网技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常态化组织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刑侦部门为主力,各警种联合作战的工作机制。各地因地制宜,针对本地发案特点,认真制定各类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实施细则,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活动,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力争侦破一批拐(贩)卖妇女儿童、拐骗妇女强迫卖淫和组织操纵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拐卖、诈骗犯罪团伙和组织操纵团伙,抓获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严惩一批人贩子、组织操纵者和买主。

2、加快完善立法与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反拐”、“治拐”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微信“拐卖妇女儿童”有奖举报公众号,让市民通过QQ、微信平台及时举报发现拐卖儿童行为及疑似被拐卖的儿童,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遁。

措施:公安机关与宣传、广播电视、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宣传法律禁止买卖儿童、妇女的有关规定,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果,宣传打击人贩子、惩治买主、解救被拐卖儿童、妇女的典型案例。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张旗鼓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协调广电部门不同时段播放打拐、防拐相关新闻和宣传标语,协调通讯部门向群众发送防拐短信。二是利用“三八”、“六一”节的重点节点,进行打拐专项宣传。同时组织辖区民警进社区、进农户、进场所、进工地、进学校,大力宣传打拐常识,使“防拐”常识进校园、进课堂,结合学校教育和普法知识宣传,向学生们集中讲解防拐知识。运用打拐典型案例剖析,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提高警惕,严防疏忽大意、受骗上当。三是认真核查每一条涉拐线索。目前,公安部升级完善了全国公安机关查找拐卖/失踪儿童系统、失踪妇女儿童系统、团圆系统等相关系统,、市公安局要求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积极通过互联网络、加入各寻亲网站QQ群,及时与网友交流,认真核查每一条涉拐线索,营造良好严打氛围,全面增强打防效能。

3、建立完善我市新生儿童DNA数据库和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与各新生儿出生的医院建立健全的基础信息采集联动机制,在每个新儿上户时一律采集指纹和录入DNA数据,在网上建立详尽的DNA数据库。同时积极跟进全国失踪儿童信息系统,补齐完善我市失踪儿童信息。

措施: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市公安局要求基层单位配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切实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辖区失踪人口管理并做好案件防范工作。户政部门加强户籍管理,在公民办理上户或户口业务时,已经在逐步采集指纹和DNA数据;出入境管理部门加大对拐卖外国籍妇女的遣返工作指导力度。对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以及经工作确认为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这五种人员,全部进行了采血,送省厅或市局进行DNA检验和数据入库比对甄别,从中发现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健全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反拐信息化水平。强化社会面管理控制,提高发现拐卖犯罪的能力。

4、建立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根据城区环卫工人、城管、交警和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拐卖儿童行为”和“被拐卖儿童”信息,发现一起及时打击处理一起。

措施:进一步完善及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的网络,综合整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买方市场”,减少拐卖人口犯罪发生。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专案组组长,各警种、各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刑侦部门强化对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侦查,同时做好相关刑侦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治安、派出所加强辖区调查摸底失踪人口管理并做好案件防范工作;户政部门加强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部门加大对拐卖外国籍妇女的遣返工作指导力度;网监部门及时为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拓展侦查渠道,增强精确打击效能;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监所深挖犯罪工作,力争从中发现一批线索、破获一批案件;交警、巡警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面防控和重点线路、车站的查堵工作,发现犯罪线索;法制部门为专项行动提供法律保障,保证行动依法开展;负责侦查破案。对被解救妇女儿童,其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接回。对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解救妇女,经征得本人和亲属同意后,资助其自行返回。解救的外籍妇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被拐卖、贩卖的儿童及婴幼儿,必须无条件解救,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遣返和安置工作。

岳阳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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