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0-10-13 12:05 来源: 市公安局 
 

张奇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溪区交通信号灯纳入市级层面统筹规划建设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湘公发[2016]25号)和市政府办印发的《岳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5]32号)明确规定:规划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的管理;住建部门负责除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闭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目前,云溪区交通信号灯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电子卡口系统的改造和维护已列入岳阳市智能交通改造和建设范围。但统筹规划和建设需要规划、住建和交通部门决定是否纳入市级层面。超出职能范围,我局交警支队无法从根源解决。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