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全市2016年度“十佳”社区(驻村)民警评选活动候选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意见》,深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加强我市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基层社区(驻村)民警工作积极性。根据《岳阳市公安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实施意见》,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2016年度“十佳”社区(驻村)民警活动。现就推报评选活动候选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数量和奖励
在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派出所专职社区(驻村)民警中,评选10名“十佳社区(驻村)民警”。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精神。
2.热情服务群众。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及时受理群众报警,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定期向居(村)民代表报告工作情况。连续从事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2年以上。
3.群众满意度高。辖区群众对社区(驻村)民警工作以及社区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5%以上,辖区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4.基础工作扎实。熟知社情民意,能够及时掌握辖区内涉及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建立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为维稳处突、侦查破案等实战提供情报信息和线索;能认真履行基础信息采集职责,全面、及时采集录入基础信息,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5.社会管控有力。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实有人口,熟悉高危人群情况、掌握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现实表现,落实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
6.群防群治落实。组织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有效开展安全防范活动,建立群防群治网络。
7.治安管理到位。指导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
8.坚持廉洁从警。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2014年以来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方式
各地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民主推荐、层级上报原则,认真组织好推报工作。
(一)推报。各地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组织情报(1月23日前)。
(二)考察。市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治安支队)组织考察(2月10日前)
(三)公示。市局公示。
(四)批准。局党委研究批准。
四、推报材料要求。各地请于2017年1月23日前提交以下推报材料:1.以县市区(分)局名义推报候选对象名单(加盖公章);2.候选对象推报表(见附件)并粘贴照片;3.候选对象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红底、着制式春秋常服);4.推报民警500字简要事迹。
联系人:刘胜旗,18173000183。
附件:1. 推报名额分配表
2. 岳阳市“十佳”社区(驻村)民警推报表
岳阳市公安局
2017年月1日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