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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行动方案
 
编稿时间: 2018-04-09 08:56 来源: 市公安局 
 

2018年全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岳阳市在农村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岳办〔2017〕27号)和《关于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岳办发〔2017〕9号)的总体安排,专项工作实行“全面覆盖、全面督查、全面问责、全面突破”,在整治对象上不留空白,在措施手段上抓实抓细,在责任落实上压紧压实,在重点难点上全面突破,推动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互促共进,在全省树立移风易俗工作的标杆。

一、明确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操办要求。在2017年专项工作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全市所有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制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落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的禁止性和倡导性规定,督促和指导村(社区)进一步完善红白理事会工作章程。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集中开展大操大办、请客敛财等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宣传劝导、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等手段,引导规范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的规定。

2.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将殡葬改革作为难点、重点工作实现全面突破。督促各级政府及民政等部门落实“倡导丧事筒办、提升火化率、强化公墓建设、殡葬回归公益、推广文明祭祀”等阶段性工作任务,推动各地开展丧事简办,逐年提升火化率,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城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提升公益殡仪服务,推广健康文明祭扫等重点工作,全面摒弃大操大办、乱埋乱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3.大力推动“禁炮限塑”。严格执法管理,推动城区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督促农村遵守有关禁止或限制燃放鞭炮的规定。督促各地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从事组织协调、巡查处理等工作。充分保障基层单位必要的工作经费,按规定将殡葬改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宣传劝导、巡查处理、通报曝光等常态机制。大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突出工作重点

1.管好党员干部群体。公职人员、党员干部、非公企业主、“两代表一委员”等要自觉管好自己和家人,教育引导亲戚朋友,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和村规民约,做到不滥发请柬、不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宴席,为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机关备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拟操办婚丧事宜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2.劝导群众遵守约定。基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要指导红白理事会建立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上门监督、全程跟踪、守约奖励、违约处罚等监督制度。要重点开展事前劝导,针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村(社区)小组组长要第一时间劝导和报告。村(社区)“两委”、红白理事会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理到位。乡镇(街道)执纪执法队伍要全天候开展巡查督导、执纪执法工作。

3.加强典型宣传曝光。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反典型事例、措施成效等。加大对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反面典型的公开曝光力度。2018年1月1日以后,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发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各村(社区)要以村(居)务公开、“红黑榜”等形式,大力宣传正反典型,形成以节俭文明为荣、铺张浪费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4.全面开展督查督办。市、县市区两级成立督查督导队伍,负责开展实地督导、信访督办、案件查处等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办法,直插一线开展督导,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重要情况随时通报、调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线索,经查实后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坚持依纪依规与快查快结相结合,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严肃查办和通报曝光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5.做好疏堵结合文章。坚持奖惩结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针对广大群众的奖惩办法,让守规者得奖,让违规者受罚。坚持标本兼治,各县市区要采取“以奖代投”等方式,鼓励基层逐步新建或改建集中办事场所、公益墓地等基础设施,统一购置电子鞭炮、环保餐具等替代品。

三、强化责任落实

1.层层压实责任。将专项工作情况与党建工作、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相结合,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约谈诚勉、挂牌督办、调度通报、考核讲评等方式,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实到基层。督促县乡党委发挥关键作用,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开展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落实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要求,结合职责开展专项工作。市县两级要做到有专项工作办公室和督查督导队伍,乡镇(街道)做到有专职推进的工作班子、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有强大的宣传造势、有严格的报批机制、有管用的奖惩措施、有专门的执纪执法队伍。村(社区)要做到有村规民约(居民自治章程)、有红白理事会、有劝导队伍。各级部门单位要做到有责任人员、有宣传手段、有整治行动、有监管机制。

3.严肃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一查操办者,二查参与者,三查操办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责任人。对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未按要求查处整改问题、未按期完成专项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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