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岳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由市公安局联合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顺利,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联合开展相关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娱乐场所、销售非法出版物、车辆乱停乱靠、游摊游贩占道经营、抢劫学生财物等问题,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二、工作任务
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非法经营娱乐场所、销售非法出版物、车辆乱停乱靠、游摊游贩占道经营、抢劫学生财物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内部按照警种职责分工及属地管辖原则,由各警种及分局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并联系对应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和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分工,制定进度表,落实责任人。涉及到整治任务的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要对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