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市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规范中心城区停车设施管理,缓解静态交通供需矛盾,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们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一是全面规范新建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的产生有其客观、历史原因。相关部门在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时,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缺乏预期考虑,对住宅小区出入口设置、停车泊位的规划设计缺乏瞻前性,导致业主入住后出现了泊位不足甚至无处可停的现象。近年来,我局会同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积极向市政府汇报,拟制相关办法和规定,由市政府下发了《岳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岳政办发【2016】10号),《办法》《规定》出台以来,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从源头上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当前,我市中心城区车辆的急剧增加与停车场建设滞后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市民幸福指数的民生焦点问题。2013年9月《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长期困扰的“停车难”问题正式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我们依托新闻媒体、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手段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并会同市停车管理办公室对全市停车场、停车泊位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针对中心城区配建停车场被挪用、占用的问题,我们已提请市政府牵头,组织城管、工商、规划、住建、交警等部门对配建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三是合理增设路内停车泊位。为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近年来,我们在部分通行条件允许的路段增设了4000余个路内停车泊位供市民免费使用。但路内停车作为停车资源的一种有效补充方式,在《创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模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中对其设置要求有着严格的规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不超过所有停车泊位数量15%的比例),因此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不可能大范围、无限制的增加。在此基础上,为确保路内停车泊位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我们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并通过逐步完善道路禁止或允许停车的标志标线设置,使停车信息指引准确、连续,确保主干道路双向违法停放机动车数量在4辆/公里以下。
四是发展多元化停车产业建设。我们已提请政府采取政府投资建设和吸纳民间资本的形式,大力发展地面、地下、立体停车设施,确保市区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大型单位面积平均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达到0.6-1.0个/百平方米。同时也建议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由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开放街道两侧单位自用停车场,在街道两侧单位﹙党政部门及军事机关除外﹚门口设立电子诱导屏,引导社会车辆有偿停放。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17年5月5日
承办责任人:喻伟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曾江波0730-861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