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07-10 09:32 来源: 市公安局 
 

李强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管齐下 多措并举  合力打造“畅行岳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一直以来给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表示感谢!作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成果,我们坚持从多个方面入手,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主要开展并将扎实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源头管控,严格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市中心城区特别是老城区部分,由于规划、配建不到位,停车配套设施历史欠账太多,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市民停车需求与基础设施匮乏之间的矛盾突显。为此,我们于2013年提请市政府出台《岳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市规划部门审批前必须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对项目小区出入口设置、严格按照规定的配建指标将机动车停车泊位同步规划设计,确保新建小区业主停车需求。该《办法》于2013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5年来,我们和市规划局作为交通影响评价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办法相关规定,就新建项目周边交通组织、特别是停车位配建指标方面严格把关、落实到位,从根本上尽可能减少车辆占路停车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二、坚持科学设置,优化完善交通管制措施。为有效缓解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运行不畅、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2017年我们先期启动智能交通配套工程-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工程精细化设计工作。通过精细化设计,重点对市中心城区单向通行道路、潮汐车道、公交专用车道、公交站点、二次过街设施(安全岛)、路段导流线、中心护栏调头口、交叉路口渠化、路内临时泊位的布局等进行优化。该项工程实施后,对于提高道路通行力,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都将起到非常明显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标志标线的指示、规范作用,近期,我们在岳阳大道、洞庭大道、巴陵路、云梦路等主次干道重新施划交通标线30多公里,更换中央隔离护栏900米,调整、维修交通标志牌170余块。针对高峰时段主要路口交通易发交通拥堵的问题,要求交警部门加派路口值守警力,普遍采取“机动车停止线前移”的方式,尽可能提升单位时间路口通行量,并在市委路口试行“左转移位”管控措施,组织路口左转弯机动车借用对向车道通行,有效提升了路口的通行效率。

三、坚持科技强警,大力提升交管科技水平。结合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微循环工作的组织开展,微循环一期我们在南湖大道、站前路、学院路等各禁左路口、禁停路段和南北辅道新增禁左、禁停交通违法抓拍高清探头15组。经公示投入使用后,对有效释放警力不足压力,有效缓解路口、路段交通拥堵起到了显著效果。另外,为加强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的监管,4月在求索路恒大名都、青年中路四化建、冷水铺路琵琶王立交桥北3个路段斑马线处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5月1日起已正式投入使用。2018年,我们将结合主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再新增抓拍禁左、禁停交通违法行为高清探头45处。同时,为严格落实城区限时禁货工作,在主要入城口增设交通标志牌、电子警察,实行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抓拍大货车闯禁交通违法,减轻主城区交通压力。目前,我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6月份建成。整个系统建设正按步骤稳步推进。

四、坚持疏堵结合,大力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在落实交警支队领导包片、交警大队领导包段、民警个人包路口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行“警力随着警情走”的模式,强化快速处警机制,有针对性的强化乱点、堵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二是规范静态管理。为确保城市道路的通行功能,近期我们对巴陵路、岳阳大道、青年路、云梦路、求索路、建湘路、北港路等重点道路两侧的2179个停车泊位进行撤除,还路于车、还路于人,有效提高了车辆通行效率。同时,为缓解市民停车难题,我们已提请市政府在市十四中、桃树山、洞庭湖大桥南侧、海棠社区、汴河园路、剪刀池、鲁肃巷、宪司巷8处建设临时社会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条件。三是严查重点交通违法。2017年下半年以来,结合全局组织开展的“百日行动”、“冬春攻势”、“打非治违”等系列活动,重点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停车等妨碍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3月份以来,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白杨坡路、东茅岭路、得胜路、炮台山路等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岳阳楼交警大队、南湖交警大队等专设了违停整治小分队,联合市城管局停车办,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共抄牌违停车辆46250台次、锁车1100台次、拖车1600余台次,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感谢您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许 雄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曾江波  0730-861929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