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红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治理城区滥用远光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提案中就有效治理城区滥用远光灯问题提出了“强化车辆检测,开展专项行动”两个方面的工作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都非常强。我局十分重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应当按照您的建议加以落实。一、我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强化车辆检测。以前只要车辆灯光线强度达标就算检测通过,强化车辆入境、销售和年检各个环节的检测,严禁车灯改装,严格按国标查验。二、由交警支队宣传科牵头,组织各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深入车队联组、客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合理使用车辆灯光的宣传和教育。三、由交警支队交管科牵头,组织各交警路勤大队、各交警路勤中队深入开展夜查灯光使用违法活动,对紧跟前车行驶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处罚,并将此整治内容形成常态化。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3日
承办负责人:许 雄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曾江波
0730-861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