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智等2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保障共享单车通行权建设美丽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两位委员提出的“倡导共享单车出行优先”的理念,是文明交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两位委员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就综合改善我市中心城区“机非混行”、“人非共道”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逐步取消非机动车道路内停车泊位,解决机动车因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问题;
二、在重点路段设置行人非机动车过街灯控管理(前期先选取洞庭汽车站、华夏学校2处设置试行);
三、设置行人非机动车请求过街按钮,安装红绿灯(先行设置2处);
四、重点路口设置二次行人非机动车过街灯控装置。
目前,第一项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已从南湖新区开始实行,二、三、四项已完成技术方案上报待批。
感谢您们对岳阳交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0日
承办负责人:许
雄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曾江波 0730-861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