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公提复〔2024〕0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
答 复
朱绪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发展、民生改善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积极建言。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讲,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市城区交通噪音不断攀升;个别驾驶员追求刺激,交通守法意识薄弱,对机动车消声装置违规拆除或改装;再加之部分驾驶员不文明驾驶,争道抢行或遇到堵车发泄情绪乱鸣喇叭,都是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来源。噪声污染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对交通参与者的情绪、心理等都会产生恶劣影响。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公安交管部门立足本职,具体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交通标志。近年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深化创建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在主城区南湖大道、岳阳大道、青年路、巴陵路、求索路、湘北大道、洞庭大道、湖滨大道等11条部分主次干道设置了“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令交通标志。各直属大队在城区27个主次干道交叉路口摆放禁鸣喇叭的提示牌,提示驾驶人遵守禁鸣规定。同时要求各大队结合路面巡逻管控工作,对辖区所有主干道进行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排查清理,对禁鸣标志缺失、损坏或不清晰的及时上报。今年来,共修复或更换“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令标志、提示牌34个。
二、开展集中整治。市主城区5个交警大队以枫桥湖路、洞庭北路、巴陵路、南湖大道、岳阳大道、青年路、求索路、五里牌路、建湘路、站前路等道路为重点,组织专门警力重点对机动车违规鸣笛、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为扩大行动效果,每周三为中心城区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集中整治期间,各辖区大队除在重点路口、易发交通拥堵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点外,还要设立机动巡逻组,负责流动巡逻查处,强化集中整治行动力度。经统计,今年来市主城区各大队共提醒、劝戒乱鸣喇叭机动车驾驶人3910余人次。
三、深化宣传教育。城市交通文明不是靠喇叭按出来的,而是怀着对秩序的敬畏互相文明礼让。今年以来,我局交警支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岳阳交警”官网、公众号、“双微平台”、FM98.1交通广播,大力宣传开展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整治行动的意义,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放“喇叭不乱鸣 城市更文明”禁鸣倡议书及交通文明、交通守法宣传资料32670余份,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守护者和宣传者,驾驶人遵守禁鸣规定,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24年4月7日
承办负责人:谢型亮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姜盼 0730-885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