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公提复〔2025〕2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
答 复
彭蠡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暴力防治及法律干预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家庭暴力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其对受害者身心健康、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的危害已成为重要社会治理课题。您提出的加强家暴防治及法律干预方案,与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高度契合。现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践及家暴治理需求,从家暴成因与特点分析、工作落实情况及对策建议三方面提出会办意见:
一、家庭暴力的成因剖析
(一)传统观念桎梏与法治认知缺位。受“家丑不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影响,部分民警及群众将家暴视为家庭内部事务,未能及时干预。同时,施暴者普遍缺乏对家暴违法性的认知,受害人维权意识薄弱,社会层面亦存在对家暴危害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导致“隐性家暴”大量存在。
(二)家庭矛盾累积与处置机制滞后。婚姻家庭领域的经济纠纷、情感破裂等矛盾若未及时化解,极易升级为暴力行为。2024年岳阳市公安机关调解婚姻家庭矛盾达1085起,反映出矛盾基数庞大。而现有处置体系依赖公安机关单一力量,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动不足,缺乏预防性介入机制,导致矛盾排查不及时、干预滞后。
二、家庭暴力的特征分析
(一)隐蔽性与反复性交织。家暴行为多发生于家庭私密空间,外人难以察觉。受害人因经济依赖、情感羁绊或“家宅观念”束缚,往往反复遭受暴力。2024年岳阳市家庭重复报警情况突出,反映家暴问题具有较强持续性。
(二)风险升级性与处置复杂性并存。家暴若未及时干预,可能从肢体冲突演变为“民转刑”案件,威胁受害人生命安全。此类案件处置需民警兼具《反家庭暴力法》适用能力、调解技巧及心理疏导能力,但部分基层民警仍存在“重治安案件、轻家庭矛盾”的传统思维,导致处置专业性不足。
三、公安机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位统筹与组织保障。在岳阳市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将反家暴列为重点工作。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成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小组,由政委(主持工作)李逊任组长,副支队长刘浩任副组长,下属各大队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并在全市159个派出所设立家暴受理点,构建起“市级统筹 — 基层落实”的组织架构,畅通群众求助渠道。
(二)执法理念革新与能力建设。将《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民警培训必修课。2020年以来,岳阳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综合类、治安类培训26期,培训1865人次,逐步破除“家务事”旧观念,强化“家暴即侵权”的执法意识。
(三)规范处置与基层治理深化。严格落实家庭暴力警情“四必一查”原则(有警必出、出警必处、处置必严、告诫必访、动态排查),2024年全年接处家庭暴力警情226起,受理案件38起,采取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3人,下发告诫书499份,形成法律震慑。依托1847个社区(村)的驻村辅警与联点民警队伍,2024年调解婚姻家庭矛盾1085起,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对特殊人群家庭开展滚动排查,筑牢基层防线。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破除观念壁垒。建议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常态化反家暴宣传,制作宣传片并在村(社区)播发、居民群转发,提升公众对家暴违法性的认知。针对民警、社区工作者等群体,开展案例式培训,强化“家暴非私事”的干预意识。
(二)完善联动机制,凝聚治理合力。建议在岳阳市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岳阳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公安、民政、妇联、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及社会组织,成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专班,建立联席制度,共享信息、协同制定本地化政策,形成“预防—处置—救助”全链条协作。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明确学校、医疗机构等主体责任,公安机关与基层网格联动排查高风险家庭。
(三)建立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干预。建议由岳阳市司法局牵头构建“司法+妇联+公安+社会组织+X”风险评估机制,对施暴者与受害人进行风险分级。对高风险对象,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告诫、拘留等措施,联动卫健部门提供心理干预与家庭治疗;为受害人设立临时庇护所,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其合法权益。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处置效能。在派出所接处警大厅设立家庭暴力报警服务台,规范处置流程并公示维权渠道。加强民警民事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案例复盘提升现场调解、证据固定能力。将家暴排查纳入社区民警“六必进”走访重点,对特殊家庭定期回访,实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
家庭暴力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公安机关将以“理念革新、机制完善、能力提升”为抓手,联合社会各界构建“宣传预防—联动处置—长效干预”工作体系,从源头减少家暴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受害人权益,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岳阳市公安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