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公提复〔2025〕9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
答 复
陈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以下简称“三乱”)突出问题,全市公安机关以“三乱”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1.行政罚款数额大幅下降。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全市涉企行政案件罚款单位及金额均大幅下降。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市公安机关对单位作出罚款决定的案件206起,罚款单位204家,罚款总额为106.48万元,罚款单位同比下降54.77%(同期罚款单位为451家),罚款金额同比下降43.97%(同期罚款金额为190.03万元)。
2.趋利性执法整治取得成效。今年着重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排查出违规异地开展办案活动、大额行政罚没等问题案件725起,对问题案件逐案逐人拉条挂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压实各层级整改责任,进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目前已有568起案件问题整改到位。
3.涉企行政检查逐步规范。为加强对涉企检查的监督,避免多头检查、随意检查、过度检查,制定《岳阳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涵盖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治安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等15项行政检查,涉及全市企、事业单位4725家,逐项列明检查对象、实施主体、检查方式、设定依据,严禁全市公安机关就同一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重复行政检查,同时将检查计划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告知全体企业,若遇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检查事项,可拒绝检查并向市公安局或市司法局举报。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4月湖南省公安厅印发《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了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全市公安机关依法适用,严格执行;
2.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依托执法监管平台下发涉企行政案件预警72起,法制部门全程跟踪办理质效,督促办案单位公正办理。梳理2022年-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189起、行政诉讼案件132起,对64起纠错案件的纠错类型、涉案类型逐个剖析,从中梳理涉企问题案件线索;
3.开展执法质量大检查。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3个检查组对11个县(市)区分局和12个局直执法办案单位进行全覆盖的执法质量大检查。以“实地看案卷、当面问案情、现场开处方”的方式,充分弥补了网上执法巡察“不全面、欠直观、难问责”的不足。检查中发现各类执法问题300余条,在推动问题案件整改的同时,及时开展执法责任追究,现已追究43人执法过错。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邀请业务骨干、检察官、法官针对案件审核疑点、难点、重点授课,及时解决办案盲点困境。通过重大案件庭审旁听、典型案例评析、业务知识比武,强化全市公安机关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组织全市一线办案单位参加法治大讲堂,同时鼓励民警积极提升法律素养,全市公安机关共有6657人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183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75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制定行政执法“三项清单”
我局制定了《岳阳市公安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其中包含5项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①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②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③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收公安机关监督检查。④网络运营者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⑤网络运营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以上行为若初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可适用从轻减轻行政处罚。5项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为①拒不补齐娱乐场所备案项目。②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③网络运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④网络运营者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⑤网络运营者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以上行为若初次违反,未导致危害后果,可适用不予处罚。2024年,省市两级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非经济性政策一致性评估暨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我局对规定的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条款全面核查,按照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一致性四大标准评查该文件,没有法条变化或不符合执法实践的内容。目前,省厅正在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后续将参照省厅的清单扩大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范围。2024年,省公安厅制定了《湖南省公安交管部门改进执法清单》,规定违章停车等17项一般违法行为,适用首违警告。对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等22种轻微违法行为,适用不予处罚,2024年至今全市因首违警告和轻违不处免交罚款共计0.6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严格落实《岳阳市公安机关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以下问题开展梳理排查:将检查频次、罚没收入与工作评价、预算项目挂钩;超越本级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项目或者超过年度检查计划频次开展行政检查;违反“首违警告”“轻违免罚”等要求,违规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未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查处行政案件,同案不同罚、顶格处罚、以罚增收、以罚代管等问题开展梳理排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有查封、大额罚没、大额资金扣押冻结的涉企行政案件开展逐案评查,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彻底纠治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