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公提复〔2025〕10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
答 复
杨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全市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处置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您提出,对于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中,属于没收处罚的案件,作出没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后,很难实际执行到位,违法者长期占用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其建议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共同配合,尤其公安机关,要负责对妨碍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处理。
岳阳市公安局收到会办单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跃元迅速召集刑侦、治安、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落实提案相关工作内容。明确由治安牵头,统一协调组织,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全市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零容忍,严肃打击处理。截至目前,岳阳市公安机关尚未收到一起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妨碍执法和暴力抗法案事件。在后期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协作,在加强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加强执法培训、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坚决维护执法权威及社会秩序。
岳阳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