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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分局路口所积极配合拾金不昧者物归原主
 
编稿时间: 2016-05-11 17:28 来源: 市公安局 
 

5月7日20时许,云溪分局路口所值班民警接到村民报警称:其在路口镇新建村幼园组的家门口捡到一个女式手提包,包内除个人身份证件和日常用品之外,还有几千余元现金、银行卡等财物。民警刚到达现场,一位中年男子便急忙迎上前来,他就是财物拾得者廖先生(男,48岁,云溪区人)。廖先生拉着民警走到室内,将拾到的手提包给民警看,积极配合民警做好财物清点和登记工作,并叮嘱道:“警察同志,你看看这些钱,失主现在肯定急坏了,麻烦你们帮忙联系找到失主,一定要将包和财物还给他(她)!”

通过包内身份证件的信息,民警很快联系到了失主——陆城镇钢铁村的姚女士。原来,姚女士马上升级当奶奶了,当时正从广州坐火车赶回家准备照顾即将临盆的儿媳,包里携带的现金是从邻居那里借来用于儿媳生产的。许是兴奋过度,将手提包遗忘在躲雨的屋檐下也没有发现。接到民警电话的姚女士正心急如焚,赶到派出所时嘴里仍像祥林嫂般不住地述说道:“我当时太急了,根本不记得手提包放在哪里了,我还以为落在火车上了,着急却不知该怎么寻找。”经核对后,姚女士包内的3700元现金一分不少、两张银行卡俱在。在姚女士她及家人的要求下,民警将领他们到达廖先生家里。面对失主的到来,廖先生一反之前积极的态度,平淡地表示之前的所作所为皆是本分。当看到姚女士塞向自己的“酬谢”,廖某某婉言谢绝。

拾金不昧传播正能量,尽己之力献爱心!廖先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和弘扬着拾金不昧的美德,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廖先生一样,用传统道德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道德的正能量就会多起来,我们的社会也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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