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县公安局连续破获两起盗窃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岭北派出所速破校园盗窃案
12月15日9时许,岭北派出所接某中学教师报警,称其办公室内现金被盗。
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通过视频追踪与研判,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案发不到两小时,民警即在岭北镇沙田社区五路桥附近将刘某安抓获。
经审讯,刘某某交代了自2025年8月以来,多次利用深夜、周末时段,对当地庙宇、中学实施盗窃,并将赃物变卖后挥霍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洞庭派出所抓获流窜盗窃嫌疑人
12月13日,洞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湘滨镇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男子。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盘查,确认该男子为周某,并发现其涉嫌盗窃,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执法办案区。
经讯问,周某供述了为牟取非法利益,于当日流窜至湘滨镇、新泉镇等地,盗窃手机及电动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延伸阅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机关、学校、庙宇等单位应加强内部安全防范,特别是夜间、周末及节假日时段,务必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公私财物,避免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
2.居民群众务必提高防盗意识,外出或夜间休息时锁好门窗,电动车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的区域,并加装防盗锁具。
3.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在公共场所应时刻留意,切勿脱离视线,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4.如发现财物被盗或形迹可疑人员,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
湘阴公安
将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
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
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
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