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少数不法分子带领毗邻国家妇女在我县活动,以介绍对象为名,收费3-12万元不等。经查,这些毗邻国家妇女大多数为非法入境人员,有的是以结婚为名骗取财物的,有的是被拐卖来的,有的一人多次骗婚,甚至早己怀孕。类似案件,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去年以来,我县曾发生过多起类似婚姻诈骗案件,给受害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为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警方在此温罄提示:
1、外国人入境中国,必须持有合法的护照和有效的中国签证,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将被遣送出境。
2、外国人入住居民家中,必须在抵达目的地2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
3、酒店、宾馆留宿外国人,必须在入住24小时内通过“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系统“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对身份不明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
4、与外国人结婚,必须到湖南省民政厅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方为有效;在国外领取结婚证的,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规定,禁止任何人、任何机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违者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