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我们生活追寻的终极目标。古人把“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作为很幸福的事。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如雷锋、焦裕禄、杨善洲、廖俊波等,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必胜的幸福追求,名垂青史,让人怀念。那么,新时期的公安民警如何树立正确幸福观、实现自己的幸福人生呢?
公安民警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要深刻理解幸福。理解幸福是拥有幸福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公安民警来说,应该认识到:幸福是知识渊博、情趣雅致的精神富足;幸福是秉公用权、心系百姓的责任情怀;幸福是知足常乐、善于感恩的淡然心境。每一个公安民警都要善于学习,只有做到广纳博收,把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根理念时刻铭记在心里面、落实在行动上、转化在实效上,以平常心来淡看庭前花开花落,以求索心来追求知识能力的提升,以感恩心来对待组织、对待工作、对待生活,才能真正得到幸福。
公安民警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要合理地追求幸福。合理的标准就是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上;就是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就是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忘我的工作中;就是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服务群众中;就是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清廉自守中。
公安民警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要理智享受幸福。幸福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心灵感悟。播种一颗平常心,用幸福眼光看世界,就会拥有幸福,为此,要常怀敬畏之心做一个谦逊的人;要常弃非分之想做一个自律的人;要常思索取之害做一个健康的人。
公安民警要在立警为公中感受幸福。一个心底无私、胸襟开阔的公安民警才能不被关系掣肘、不惧邪恶相逼,始终做到一心为公、一心为民,自觉淡化“官本位”和“潜规则”意识,公正无私地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把自身的幸福与人民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真正为人民鞠躬尽瘁、发奋工作,才能获得更大的造福群众的舞台。
公安民警要在干事创业中收获幸福。幸福并不遥远,就在干事创业中。要在工作实践中改造自己、提高本领,在奋斗中体验成就、获得幸福。既要有发现幸福的眼睛,又要有创造幸福的双手。勤劳、务实,方能察实情、重实际、出实招、办实事。要用公安英模典型事迹来激励自己,大力弘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幸福观,常态化“两学一做”,深化“四讲”,自觉把担当和奉献作为幸福的来源,通过扎实工作和创造,在干事创业中或得幸福。
公安民警要在学习中追求幸福。“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公安民警加强学习不仅仅完善自己,作为执法者,也是为了规范执法,更是一种历史和社会的责任;不仅仅关系个人的成长进步,而且关系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使命。当下,“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为新契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养,做到视野“宽”,视角“新”,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增长见识,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需要。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靠读书涵养正气,用学习增强底气,以思考培养才气,在静心学习思考中追求幸福。
公安民警要在强化道德修养中提升幸福感。做人要讲道德,搞公安工作更要讲警德。公安民警必须铭记“德乃人之本”,带头弘扬社会主义和核心价值体系。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带头遵守并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经常用“X光”、“B超”透视自身肌体,对“小毛病”、“小差错”早治疗、早修复,去除“不良肿瘤”,才会健康快乐、幸福长久。
公安民警要在善于为人处世中感悟幸福。要常怀知足之心,不断降低欲望,努力提高境界,在名利面前更淡定、在得失面前更坦然、在为人面前更低调。低调做人是一种人生态度和处事智慧;要多一些宽容,宽容是福,也是一种美德。把身心安在体谅上,世界会更宽广;把身心安在宽容中,精神会更升华。公安民警以宽宏的气度来对人、待事,以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才能显现自己的胸怀、保持快乐的心境。
幸福如海,学习为舟,泛舟于海,方知海之辽阔;幸福如山,事业为径,循径登山,方知山之高大;幸福如歌,家庭为曲,和曲而歌,方知歌之动听;幸福如花,崇德如露,清露润花,方能长久地绽放。
(君山分局: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