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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应常持昂扬之气
编稿时间: 2017-03-10 09:15 来源: 市公安局  
 

江河之有昂扬之气,故成浩浩景象;树木之有昂扬之气,故成莽莽林海;土石之有昂扬之气,故成峨峨高山。

对我们普通基层民警来说,昂扬之气体现为一种对事业充满激情的高昂的精神状态。有此气,则在繁重的工作面前,在各种困难和矛盾面前,不气馁,不退缩,不言败,能够以一种韧劲、冲劲、干劲,顽强拼搏,攻坚克难。我们的干工作、创事业,靠的是理想信念,以及那股大无畏的气概。邓小平同志曾深情地讲过,“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不可否认,在我们的一些民警中,还缺少这样一种昂扬之气。突出的表现就是暮气沉沉,精神不振,缺乏竞争意识和奋发有为的干劲。比如,有的对社会变革时期的一些事物和现象不能正确把握,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干什么事情总是缺乏热情,信心不足,悲观失望,提不起精神;有的既没有事业追求,又缺乏人生追求,作风疲沓,纪律松弛,工作一般化;有的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初颇有一番雄心壮志,但遇到困难和挫折后就意志消沉,怨天尤人,缺乏进取心;有的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在职务荣誉等问题上,一旦不合心意,就工作消极、混天度日;有的笃信“少干事少出事,不干事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也别出了事”,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甚至遇到问题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走。

可是,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公安民警我们更是重任在肩、身系万众,必须坚守责任,忠于使命,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 人一生总要有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只有常持昂扬之气,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才能不浪费生命,不虚度年华,让自己的一生活得更有价值。

(屈原区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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