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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亦是警情
编稿时间: 2017-05-22 10:08 来源: 市公安局  
 

在参加完公安部关于涉警舆情处置电视电话会议后,感慨颇深。作为一名身处全媒体、自媒体和新媒体时代的警察,自觉无形的舆论压力倍增。警察身份的一举一动,甚至是正负情绪的表达都会成为社情民意的放大镜。

涉警舆情受到当前复杂传媒环境的影响,特别容易形成一定范围乃至大面积的舆情“火灾”,导致小舆情酿成大事件。因此,加强涉警舆情的管控和引导,是有利于改进公安工作,有助于改善公安执法环境,有益于改变警民关系中的“不谐之音”,使涉警舆情释放出给力公安发展的正能量。

应对处置涉警舆情,公安机关有着天然的“主场优势”,对每一起涉警舆情脉门精准把握,就可以为我所用,把涉警舆情当作资源开发。真正做到身处舆情场,不失话语权和主动权。

把涉警舆情当作资源来开发,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视涉警舆情为镜鉴,镜子面前正衣冠。传媒在舆情反应方面更加直接,从中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公安工作特别是公安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要善待媒体,正视不足,弥补不足,以此增进民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认同感;二是搭建监督平台,诚恳接受公众网上投诉、举报,及时回告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搭建曝光平台,对群众关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公开处置;三是搭建合作平台,和传媒合作开展紧贴民生、民意的优势互补、互动双赢的活动,增强警媒关联度,筑牢警媒共同体,开展治安预警、以案说法等活动。

(岳阳县局  蔡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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