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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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想将户口迁至岳阳,应该怎么办理? |
来信人: | YT |
来信时间: | 2022-07-19 08:36:41 |
内容: | 现户口在岳阳县荣家湾,在南湖新区南湖壹号有房,因小孩明年要上小学,想将户口迁至岳阳,请问需要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湖滨派出所户籍科联系电话是多少?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22-07-25 17:33:24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关于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户口迁入的规定如下:在市城区城镇范围内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含住宅、商住两用房,不含集体土地和农垦住房用地上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市城区的,可落户房屋所在地址。同时按照岳阳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人员的户口迁入凭本人申请、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凭证材料(指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或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查询证明)、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另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 综上,市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1、申请人的户口迁入申请报告; 2、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指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查询证明);租赁登记备案落户的需要提供(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租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4、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另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通过户籍信息能核实的无需提供证明,如不能核实则提供单位档案证明、公证书或公安机关证明等有效证明)及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含住宅、商住两用房,不含集体土地和农垦住房用地上的房屋;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人员,只能落户该房屋所在派出所集体户;房屋地址不明确的需要提供社区录入的网格信息,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在政府征收拆迁暂停办理户口迁入的范围内。) 请您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到岳阳楼公安分局人境办证大厅5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0730—8823061。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 2022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