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领导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驾驶证到期换新证
来信人: 魏女士
来信时间: 2014-08-05 16:09:18
内容:

本人驾驶证还差三个月到期,请问去哪里换证?换证手续或流程如何?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需要多少费用?换证是否只能工作日时间进行?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08-08 10:36:54
回复内容:

魏女士: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请自备三张白底照片(带身份证号)到107国道红光村地段的车管所申请换证。驾驶证换证工本费为10元。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特此回复。

再次反馈: 非常感谢回复!
再次回复: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信赖和肯定,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再次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4-09-01 16:26:45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