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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禁摩问题
来信人: 良民
来信时间: 2014-09-11 12:27:12
内容:

你好!

我想问下市公安局,岳阳禁摩,手续齐全还可以行驶吗?

2014年的岳阳禁摩,会不会完全禁止摩托车或者电动车?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10-08 15:24:21
回复内容:

良民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岳政告(2014)4号《关于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第十条规定,驾驶摩托车在市中心城区道路内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违者罚款100元:

(一)摩托车应当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并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二)禁止摩托车在南湖大道华天大酒店路口至火车站、岳阳大道西华天大酒店路口至花板桥路口、巴陵中路九龙商厦路口至新路口通行。

特此回复。

再次反馈: 如果有需要 经过此路段 捉住会怎么样?
再次回复:

良民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反馈收悉。现回复如下:

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路段通行的,依法罚款100元。

特此回复。

再次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4-10-22 15: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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