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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为南湖沠出所所长点赞
来信人: 敖斌
来信时间: 2016-05-08 06:50:13
内容:

感谢信

尊敬的市局、楼区分局领导:

你们好,我写信是想感谢南湖派出所民警的高效执法,特别感谢2016年5月7日早9时到天鹅湖三期出警的南湖派出所所长。

我是鑫腾物业的员工,情况是这样的,由于小区某业主私自违章搭建,物业阻止其私自搭建并向业主解释物业法与住宅装修管理条例的情况,并通知业主限期自行拆除。

2016年5月6日下午4时许在违章搭建拆除事项与该业主再次电话沟通时,该业主挂机拒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协同建工单位、物业对业主室外的违建进行了联合拆除工作(部分)。

2016年5月7日9时许,违建业主来到物业办公室拍桌子、大闹大骂,且打砸物业办公物品,并控制物业办公室的门,禁止人员出入,导致物业无法正常工作,令其他在物业办公室办理业务的业主也受到了控制与威胁。物业公司报警不到五分钟,南湖派出所所长就带队赶到了现场,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批评教育工作,使事态得以很快平息。由于你们悉心做工作得当,闹事业主态度才有转变,事情没有扩大。一个求助电话,让我这个已入古稀之年的老人心中切实体会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温暖内涵。因为有了你们,我们的社会才能够长治久安,祝你们安康,工作顺利。

敖 斌   2016/5/8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6-05-16 16:42:34
回复内容:

敖斌同志:

    您好!

    您的表扬我们已转至岳阳楼公安分局,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的表扬对我们是激励,我们将继续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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