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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陈道明 |
| 写信时间: | 2013-10-24 10:04:01 |
陈道明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1、出租车运价已16年未做大的调整。出租车是方便、快捷、安全的点对点出行方式,是公共交通的补充。我市目前的出租车运价是1997年确定的,已有16年未进行大的调整。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衣食住等有较大幅度上涨,但出租车运价一直未调整,调整确实很有必要,敬请市民朋友理解。您所说的五角钱是经我市物价部门允许收取的燃油附加费,此次调价调价听证会提出的把燃油附加费直接纳入计价器计费,并且白天、夜间里程计价均按1元整数进制,不会出现零头情况,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化解司乘矛盾。
2、我市出租车服务质量已有很大改观。近几年来,通过多方努力,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都有了质的提升,您所说的拒载、挑客、不打表应该是属个别现象。行业管理部门对出租车企业实行了服务质量考核,同时各出租车企业对每台出租车车也实行了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并且还有一些配套的奖惩办法。如市民朋友在乘坐出租车时,遇到服务质量问题请拨打市城市公交管理局服务热线8663333,该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进行回复。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力度,督促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市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特此回复。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 回信时间: | 2013-10-28 08:53:18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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