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区接到关于户口迁移求助的信访件后,转派给白石岭公安分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6)2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四月份因为市公安局迁移业务正在进行调整,因此暂时停办了该项业务。目前该业务已下放到各分局办理,我局已开通该业务。黄女士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可去岳阳市政务大厅三楼白石岭公安分局受理点办理该业务。
特此回复
经开区管委会
2016年8月22日 |